2012年6月2日星期六
初戀毒
我小學其中一個好朋友,他叫阮庭輝。他的來頭還不是冒充得來的,他雖然有個洋蔥頭,還傻乎乎的,不過也長得筆子高的,成績也不錯。那麼好的條件,難怪班上的女同學注意力只在其方圓一米範圍內。沒錯,女同學只會在他一米範圍內出沒,務求博得他的青睞。一米外的地方,就好比薩哈拉沙漠,比荒涼還要荒涼。難道我們在牛頭角這些屋邨學校,就是沒有更加好的條件的男同學嗎?
縱然說小學生談戀愛等於「早熟」、「不成熟」,這些事情發展下去未必是真的,可是亦云:「今天不知明天事」。不試過與人交往,如何知道明天不會真的結伴偕老呢?每一個人都是糊裡糊塗,都會以為自己的初戀就是自己一生的戀愛,所以一定要選擇一個白馬王子,要選一個MR. RIGHT,這個是恆久不變的定律,是無年齡界限的。所以,這群「小學雞」明知道阿充不會喜歡她們,也特意在他面前左右出沒,大概,就是中了「初戀毒」。
而我?嘻嘻,又怎會有例外呢?
我必須承認,我也有一個相當美好的童年。
不知天高地厚的我,我的初戀,就獻了給一個,似是朋友又不是朋友的女孩。
有人說:「戀愛的愛昧是最令人享受的。」對六歲的我來說,可以說連「戀愛」怎樣寫也不知道。更何況,我們本來就是青梅竹馬的關係,無他。
就在小一新生九月一日回校的那一天,我就注定要經歷我的桃花劫。
訂閱:
發佈留言 (Atom)
用facebook戶口張貼意見